《活着》:命途多舛,你我要如何活这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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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活着》

作    者:余华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出版年:2007年3月

描写命运无常、人生悲苦的故事有很多,余华的《活着》却是淡然地娓娓道来的那个。

这本书,写的是下乡采风的“我”,听老人福贵讲述他这一生的浮沉荣辱的故事。

福贵出身于江南某乡下的地主之家,祖上荫德,留下二百多亩的田地,也算是大富户。只是他爹当年是个败家子,败掉了一半家业,余下一百来亩。

福贵更是青出于蓝,从小骄奢淫逸,鞋底都不粘泥的;长大了更是吃喝嫖赌样样俱全,气爹骂娘打老婆坏事做尽,家也不回了,成天泡在窑子里,混在赌桌上。

结果掉入赌局陷阱,一夜之间输光了全部家当,成了破落户。

《桃花扇》里唱,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

老辈儿人则常说,富不过三代。祖辈们创业时候一代代人披荆斩棘、千辛万苦,不肖子孙败起家来却从不吝惜。家业总是易散难聚,纵使富可敌国,也经不起折腾啊!

他爹知道后险得一命呜呼了。在床上瘫了整整三天之后,也不打也不骂,默然取了房契地契,砸锅卖铁地替儿子还债。

债主上门收屋那天,老爹死了,他带着老娘、女儿凤霞和怀着孕的老婆家珍,搬到了茅草房里。曾受尽了他的侮辱的老丈人,抬着花轿、敲锣打鼓地把家珍也接走了,好好一个家,败也败,散也散,不成样子。

福贵租了曾经自家的5亩田地,沦落成了佃户。他一个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连脚底都不沾泥的浪荡哥儿,扛起了锄头,学着村里人的模样学着种地。

不会种也不行啊,种不出粮食就要饿死。

比起曾经的锦衣玉食来,如今的日子当然苦不堪言,但其实村里大多数人,甚或全国上下大多数人,也不过这样穷活着。

半年后,家珍回来了,带着襁褓中的儿子有庆

家珍这个角色,是传统中国女性的典型形象,逆来顺受,却又散发着熠熠夺目的人性光辉。

出身殷富之家的她,嫁到福贵家来却不曾被善待,福贵吃喝嫖赌,家珍却默默承受着,默默地做好自己做媳妇的责任,默默暗示和感化他,望他浪子回头。

人总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福贵一夜之间沦为赤贫,她本可以回到娘家,继续过舒服的生活,她却甘愿抛弃一切跟他一起过穷苦日子,以一个富家大小姐的出身,去学着做农妇的活儿。

福贵说,能娶上家珍,是我前世做狗吠叫了一辈子换来的。

就算再穷,一家人都平平安安在一起,生活就有奔头,日子就会一点点好过起来。

但命运却不让福贵安生。他娘一病不起,家珍拿出救命钱来让他进城找大夫,却不想福贵甫一进城,便被国民党军抓了壮丁,给他们拉大炮。

开始时候福贵还总想逃回家,但队伍里打了七年仗的老兵老全告诉他,别费劲了,谁都跑不掉。

这话表面上说的是逃跑的事。只是引申来想想,谁的生活不是被时代的大潮裹挟着呢?家国战乱,谁不想逃去那心中的乌托邦、桃花源,去守着孩子热炕头?谁又真正能逃出乱世、独善其身呢?

部队刚一过江,便在徐蚌战场上让解放军围了。

福贵与老全、新兵春生在战壕里忍饥挨饿,在死人堆里生生扛着。战役结束前夕,老全死在乱枪下,春生下落不明,福贵则成了俘虏,从解放军那里领了白面馒头和盘缠,踏上了漫漫的回乡路。

离家两年,村子一点没变。只是老娘早就死了,家珍一个人拉扯一双儿女,操持着家,种着那5亩地,日子过得苦不堪言。

但生死两不知的福贵却好端端得回来了,一家人总算重聚,日子过得再穷,总会越过越好的。

之后便迎来了全国解放,村里实行土改,没收了原属于福贵的、现在被那赌棍龙二赢了去的一百多亩土地,尽数分给了农民。龙二死不认账,威逼农民还地,不愿意的还动手去打,于是被人民政府抓了去,说是恶霸地主。进了大牢龙二仍死不悔改,便枪毙了。

龙二死前对福贵喊:我是替你去死的啊!

人都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龙二这人其实并不算太坏,福贵租他的地,要几亩给几亩,给的还都是好地。平时也不作威作福,对福贵尤其客气。想来其实也是靠“本事”得的富贵。奈何当上地主不到四年,便人财两空。福贵若不是败了家,此时也不会好到哪里去。福祸相依,谁又说得准呢?

福贵一家依旧在穷苦中挣扎着,穷归穷,但心里却安稳。两口子被生活磨得渐渐老去,一双儿女也渐渐长大了。

凤霞小时候发了次烧,便成了聋哑人。但她却格外勤快懂事,家里家外都是她帮着父母操持。有庆渐渐长大,到了该上学的年纪,家里却供不起他。

两口子忍痛把凤霞送了人,但她却自己偷跑回来。老两口最后还是下了决心,女儿还是要养,儿子的学也得上,苦就苦些吧!

毕竟一家人在一起,再苦也有希望。

后来村里入了公社,土地是集体的了,家里的鸡、羊、牛也都集中到了村大队。上级要求“煮钢铁”,队长,也就是以前的村长,就挨家挨户去砸锅——反正以后吃集体食堂了。

队长进城买了个汽油桶回来,便把锅铁扔进去,灌上水架在柴火上“煮”。

刚开始吃食堂的时候天天有肉,村民大呼还是集体好。只是村集体的牲口是越吃越少。

后来便是饥荒年了。

家珍得了种怪病,城里大夫说是“软骨病”,没法治,只能等死。眼见她身上越来越没力气,甚至下不了床了。家里失了个劳力,过得更加艰难。

家珍也看得开了,只是放心不下这一双儿女,儿子还小,以后读书能不能供得起?女儿又聋又哑,哪有婆家愿意要?

哪知道有庆却突然不明不白地死了

他是抽血抽死的。女校长——也是县长夫人——生孩子大出血,学校就组织学生去献血。学生倒是引以为荣积极踊跃,只是血型稀有,都不能用,唯独有庆的血型对上了。

县长夫人情况危急,用血量大,大夫不敢怠慢了,就死命抽有庆的血,生生把人抽死了。福贵要跟县长拼命,却认出那县长正是当年在战壕里出生入死的兄弟春生

怎么会是你儿子?春生叹息道。

福贵走前对他说,春生,你欠我一条命,下辈子再还吧。

这段情节暗含着讽刺,不仅是当时,也是当下。只因为是县长的夫人,便死不得了,下面的人要不惜一切保她不死;是福贵的儿子,便不应该了,好像是别人的儿子就该去替她死一样。

凤霞的婚事也是个老大难,都嫌她又聋又哑。福贵只好去求队长说媒,队长倒是真给说成了——是个在城里做搬运工的小伙,名叫二喜,挣得钱不少,只是有点残疾,脖子直不起来,是个偏头。

偏头女婿把凤霞娶走那日,风风光光,惹无数人称羡。凤霞从小受苦受难,总算托付了个好人。

没成想,凤霞生下儿子之后,大出血。这回医院倒是不玩命救了。她与有庆死在同一个地方。

得知凤霞死了,家珍万念俱灰。本就是放心不下儿女强撑着一口气,此时已然再无活着的牵挂了。不久后,也撒手人寰。

二喜带着儿子苦根,为了还结婚和看病时候借的钱,没日没夜地干活。苦根是他的命根子,一刻也分不开,总是将他放在小背篓里,拉车的时候就背在后面。

但命运的玩笑似乎是要跟这一家开到底似的,二喜出工时候出了事故,惨死了。死的时候苦根还是连什么是“死”都不明白的年纪。

老福贵把外孙接过来,相依为命。

后来包产到户了,老得剩不下什么力气的福贵过得更加艰难。农忙时候照顾不到外孙,又心疼他,煮了一锅豆子给他吃,却不想苦根就为着吃这平时都吃不起的豆子,生生地撑死了。

往后福贵只能一个人过了,他总以为来日无多,没成想一年一年过下来,却还是老样子,腰仍然常常疼,眼睛还是花,却也死不了。

他说,有时候想想人生确实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安安心心死就是。村里人都知道我枕头底下压了十块钱,那是给替我收尸的人的,他们也都知道我死后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

眼看着自己好像还能活几年,福贵决定去买头牛。牛是半个人,它能替他干活,闲下来也有个伴。于是凑够了钱去买牛,却撞见隔壁村要宰一头老牛。一可怜它,就求那屠户买下了它。

回来后村里人都笑他,买个老牛,顶多两三年肯定就死了。然而被起名叫“福贵”的牛,就跟另一个福贵一样,到老了孑然一身,却怎么都死不了。恍恍惚惚十几年了,村里人都说他俩,一对老不死。

福贵讲他的一生,断断续续用了一天的时间。到晚上了与“我”分别,老人牵着老牛渐渐远去时,唱道: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这个故事,是以老人回忆和讲述的口吻写就的。

福贵一生大起大落,此时回忆往昔,语调里却没有特别大的感情起伏。在说家道中落时,也悔不当初;在说到儿女夭折时,也痛心疾首;在说到家珍的时候,则又满满的亲情眷恋。

但总体观之,仍是娓娓道来式的。

似乎越是经历得多的人,越是有着宠辱不惊的心态,淡看那庭前花落,天上云舒。经历的时候当然是刻骨铭心、痛彻心扉的,到最后却也不过只是一段回忆。便如旧相册里的老照片,定了格的就是过去式了,既然不能改变,那就不如改观吧。

其实老一辈的人多少有些故事,他们经历的一生,也不乏波折困苦,也都这样过来了。但不是每段人生都变成了故事。正如书里写的那样:

(福贵)这样(对往事历历在目而又健谈)的老人在乡间实在难以遇上,也许是困苦的生活损坏了他们的记忆,面对往事他们通常显得木讷,常常以不知所措的微笑搪塞过去。他们对自己的经历缺乏热情,仿佛是道听途说般地只记得零星几点,即便是这零星几点也都是自身之外的记忆,用一、两句话表达了他们所认为的一切。在这里,我常常听到后辈们这样骂他们: “一大把年纪全活到狗身上去了。”

很多朋友说,看完这本书之后很长时间里整个人会陷入负能量,为命途多舛而自怨自艾,怀疑活着的意义。活着到头来是为了活着本身么?

也有人说,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太戏剧性了,像是为了显得悲苦而把悲苦强加于主人公似的。

我个人觉得是这样的。

余华写这本书,想要去描绘的不仅仅是福贵一个人的悲欢荣辱,而是试图去反映那即将为历史尘封的整整一代人,在急剧变换的时代里是如何熬过来的。主人公的悲苦,很多时候是为时代浪潮所裹挟,是被动承受的。而作者希望的是,将人生的悲苦集中于这一点放大出来,去折射一个层面,去引读者深思,而非为了把他写的可怜。何况老人自己都没有顾影自怜。

我们看书中的角色,很难找出一个完全“恶”的形象,而多是心底存善的。每个人都有缺点:

福贵年轻时候败家,但如果有人有难处他就会去帮;龙二骗光了福贵的家产,但若没有他,福贵破产也只是或早或晚的问题。何况他懂得收手,安然做个快乐的地主,且对福贵很够意思了;村长爱贪便宜,但村里的事他都操着心,也能办成事;春生害了有庆,但这件事里却并无他自己的意愿……

于是我们发现,书里没有一个明显的反派。主角一直与之搏斗的,是命运本身。

本书的名字叫“活着”,而不是“生活”,也不是“幸存”。其实外文版里这个词分得不是这么清楚,为啥中文版偏要叫这个名字呢?

因为挣扎在贫苦底线上的福贵一家,没有“生活”,能“活着”已经是胜利了。但即便在时代浪潮的冲击之下,福贵一家一次次为命运痛击,却总不失重新生活的希望,故而这个故事也不是仅仅停留在“劫后余生”的氛围里,而是“巅峰—低谷—缓升—跌落—缓升—跌落的循环”。“劫后余生”总是要有点奔头的,再难也总有继续活下去的希望。

而且小说给我最大的触动,不是命运的无常或是人生的无奈,而恰恰是,无论命运如何无常、人生如何无奈,若有家人在一起,或是有家人作盼头,便总有活着的理由,没有过不去的坎。

其实我个人最喜欢的一个细节是,老年的福贵哄着老牛耕田,吆喝着:福贵,走啊!走啊!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

“我”上前问他,怎么一头牛有这么多名字?老人防着老牛听见,偷偷告诉“我”,他怕它知道只有自己在耕田,就多叫几个名字去骗它,它听得还有别的牛在耕田,耕田就起劲了。

其实在老人的内心世界里,一家人永远都是在一起的。

Sean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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