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道,非常道”:老子的“道”也是可以这样理解的【老子】N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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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
《老子今注今译》
作 者:陈鼓应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年: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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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中的天道
Sean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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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哲学系统的核心,就是“道”。而这个“道”,又是一个集合概念,最高层的是生成万物的实存者,中层的是一种万物运行所遵循的法则,低层的是人生的规范。三者其实也是合一的。
道是万物之源。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天地之母。”
以上几章,都是在说同一个事情:道是宇宙万物的本源,它产生了天地,产生了万物。但它又不像西方的创世神话那样,是一个人格化的上帝——它是没有主观感情和自我意识的,它创造了万物,却没有成为一个高位的主宰者,反而内化于万物之中,继续蓄养它们,培育它们。
在提出“道”这个最高位的哲学概念后,老子紧接着提出一对概念“有”和“无”。“道”是万物之母,“有”和“无”也是万物之母,这并不矛盾,因为“有”和“无”就是“道”的别称,是“道”的两个面,是形而上的“道”向下落实而生成万物的过程。“有”是已经显现出来的实在,“无”是未显现的无限。
那么“道”到底是什么呢?对不起,谁也说不清楚它到底是什么,因为如果说的清,它就庸俗化了,不是真正的“道”了。(道可道,非常道)。但我们还是可以大概的认识它的,怎么认识呢?就靠形容它的状态: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锉其兑,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
“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
“视而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道体为虚。“道”的状态是“惚恍”,也就是看不到、听不到、摸不到,但又真实存在。所以是“有”和“无”的统一体。管子说:物固有形,形固有名。一个物体存在,有固定的形状,我们才能认识它并且给它命名。但“道”这个东西虽然存在,却没有固定的形态,所以不可完全被认识,也不能被命名。“道”这个名字是老子“强名之”,强行找了个字暂且这么叫着。
“道”是天地万物中永恒长存的,看起来不存在,却又无处不在。它不会随着外物的变化而消失,也不会因外在力量而改变(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
道是自然规律。
那么我们怎么去认识和把握这个不可名状的“道”呢?别忘了,道化成了万物并且内化其中,成为了万事万物运行中遵循的客观规律。我们理解和把握了这个客观规律,就能“几于道”了。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万事万物运动变化,依循的总规律就是“反”。“反”又有两层意义:相反和归返。
相反相成,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辩证法。
“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弊则新;少则得,多则惑。”
“福兮祸之所倚,祸兮福之所伏。”
一切的事物的运动发展,都是在相反相成的两种情状下反复进行的。
另一个层面,万事万物不仅会向相反的面运动,还会做循环归返运动。它像是以“道”为轴心,先渐趋远离,然后回到原点……
“强字之曰‘道’,强名之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总之,事物是永恒运动的,运动总是对立统一、循环往复的。老子把这种规律称为“常”,“常”是“道”在自然规律层面的表现。
道是人生准则。
到自然规律这一层的时候,“道”的第三层面也就呼之欲出了。因为人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与“道”所创造的万事万物遵循着同样的运动规律,所以老子的主张最后也就落脚到了人应该怎么去认识和把握规律上。
人,应该顺应天道,以此处理人事。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常”就是自然规律。人能够认识到自然规律,就能以较高的站位、以包容万象的态度看待世界,于是坦然无私地生活,以符合自然规律的方式行为处事,其人道也就接近于天道,于是得以长久而无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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