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子公司在合并层面的处理

一、准则约定

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不应继续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但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说的简单一点,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被处置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但应该将被处置子公司年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二、合并层面的处理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投,在持有期间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母公司报表反映的投资收益包含了子公司以前年度已经实现但是母公司未确认的收益。但是从整个企业集团的角度看,投资收益应当扣除以前年度已经实现的收益作为本期的转让收益,所以需要在编制合并报表时进行相应的抵销处理。

三、案例分析

公司持有公司长期股权投资2000万元,股权比例100%,持有期间公司资本公积增加1000万元,实现利润1500万元。20196月甲公司将乙公司处置,处置收入5000万元,1-6月份公司实现利润300万元。

按照上述交易,甲公司个报层面实现投资收益金额3000万元(5000万元—2000万元),从合并报表的角度看,实现的投资收益应当是200万元(5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300万元)。虽然公司在期末已经不再将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但是,在期末编制合并报表时仍然需要对该笔业务进行如下抵销:

1、滚调上年权益法核算的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2500

     贷:资本公积   1000

          未分配利润  1500

2、本期权益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  300

      贷:净利润   300(1-6月份实现的净利润)

3、抵销母公司投资收益

借:投资收益       28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800

抵销分录简化为:

借:投资收益 2800

   贷:资本公积 1000

       未分配利润 1500

       净利润 300

经过上述处理后,合并报表层面本期投资收益金额为200万元。抵销分录的关键是把个报层面确认的本期转让子公司的处置收益转化为合并层面的投资收益,另外确认合并层面的资本公积与未分配利润同时需要把处置年初至处置日这个时间段的净利润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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