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里程碑评审避开误区见成效
对于软件项目管理来说,创建项目里程碑监督里程碑的完成,召开里程碑评审是一项基本要求。虽然每个软件项目都会进行以上这些活动,可是项目里程碑评审常常会流于形式,没有发挥作用,项目交付节点该延期还是延期,交付后的问题也是不断出现。
所以如此是因为我们对里程碑评审的理解存在一些误区。
误区一,里程碑评审只能设置在阶段末。
在《软件工程最佳实践》一书中,罗列出了13个典型的项目里程碑,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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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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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划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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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及质量评估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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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设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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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设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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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设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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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规划及测试计划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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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规划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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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规划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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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规划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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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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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开发测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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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认可度测试。
从这个典型的里程碑列表来看,里程碑不仅可以设置在每个开发测试阶段,还可以设置在你想关注的可交付成果的检查点上。因为通常情况下,里程碑的结束是对可交付成果审查的直接结果。
误区二,把里程碑评审当做技术评审。
里程碑评审不是技术评审,而是管理评审。里程碑评审要确认的是可交付成果的审查结果,而不是可交付成果本身。可交付成果的问题,应当在之前的同行评审中去发现,应当在已经提交里程碑评审的审查结果中体现。里程碑评审要确认项目是否存在问题,问题应当如何解决,而不影响项目进度;要确认项目是否存在重大风险风险,风险应当采取什么缓解措施……而这些内容的确认,是依据项目已经完成的工作成果来进行,其中就包括了可交付成果的审查结果。
误区三,里程碑评审只关注进度。
虽然项目进度是里程碑评审关注的内容之一,但它并不是唯一要关注的内容。里程碑要评审项目的承诺、计划、状态和风险,进度计划只是其中之一。这四项评审内容中,最不容易确认的是项目的状态。项目的状态正常与否,不是通过项目报告中所有任务都完成,所有问题都解决,所有风险未发生这种结论就能做出判断的。如果仅仅是这样,里程碑评审就如走马观花一样,发现不了项目潜在的问题。里程碑评审也会流于形式。
正如前文所说,里程碑评审应由授权人员对项目的工作成果进行确认,评审人员应当符合项目的交付成果及其审查报告,从中判断项目是否有潜在的问题。这样的里程碑评审才会发挥效用。
以上是里程碑评审常见的一些误区。
里程碑评审是有效的项目管理手段,很多失败的项目都是由于没有进行里程碑评审,或者里程碑评审无效造成的。避开里程碑评审误区,加深里程碑评审的理解,让里程碑评审这一手段真正发挥作用是软件项目管理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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